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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11个美丽乡村创建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7

 

项目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11个美丽乡村创建村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单元101

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70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HZB-2021-066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11个美丽乡村创建村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491.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491.1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美丽乡村建设。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财政批复号:房财政采【2021122

小微企业公开意向时间:2021420日至2021520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认真确认本企业性质,出具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实情况,将按虚假投标处并承担一切后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且已取得市政工程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3.2.投标人须具备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3.非京籍建筑企业,应提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的本企业“外省市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3.4.经营状态: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有缴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605日 至 20210611日 ,每天上午8:008:00,下午12:00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单元101

方式:

网上报名+现场购买,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70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进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人员:赵甜玮,运维联系方式:15901133707),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http://yzt.beijing.gov.cn/index.html)提示进行办理。

2.本项目招标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期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到的投标人投标。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且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页截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和安全证书、针对本公告关于经营状的承诺(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至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单元101办理招标文件领取记签到手续。

1.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介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

 备注:

1)公告有效期内投标人登记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项目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理机构的法人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于失信惩戒状态,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政府采购活动。

5)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护工作,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要求;各投标单位可指派不多于两人到达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建议采用自驾方式,且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府前大街1号        

联系方式:蔡瑞010-69306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单元101            

联系方式:白宽 010-85631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宽

电 话:  010-85631830

 

 

010-82795957